气吉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上门调查需要出示什么证件?

上门调查需要出示什么证件?

来源:气吉美食网

如果需要上门调查,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等证件。同时,民众在配合调查时,也可以要求出示相关证件。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履行职务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其中,身份证明包括证、警官证、工作证等,这些证件可以证明的身份和执法资格;而工作证明一般是由机关出具的,用于证明履行公务的合法性。在上门调查时,为了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民众有权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如果不能出示合法的身份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民众有权要求其离开现场,并及时向机关报告。

如果没有出示证件,但是开展了调查怎么办?如果未出示相关证件就进行调查,民众可以要求其出示证件。如果无法出示证件,应当及时向机关报告。如果确实是正在开展合法调查,可以要求出示相应的调查凭证,并记录和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以备后续需要。

在上门调查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等证件。民众有权要求出示相关证件,并及时向机关报告,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确实在合法调查,也可以要求其出示相应的调查凭证,并记录和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