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职工的劳务报酬需要开票。
企业在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时,如果没有取得,属于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在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而自然人本身开不了,就需要个人到税务机关。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个人劳务活动。
劳务指服务业统一务的应税项目一栏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凭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
劳务一般由收款方开具;开具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的专用章。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劳务报酬去税务局开票,带着合同或付款证明、身份证、税款,去国税局填写开票申请,缴纳收款,即可开票;有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去税务局开票,带着合同或付款证明、税务登记证、专用章,去国税局填写开票申请,缴纳收款,即可开票。
开具劳务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务开具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支付工资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规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